| 索引号: | 621021/2026-0001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4-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河湖管理 |
庆城县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汛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县解放沟、雷旗、刘巴沟、冉河川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及主要职责予以公示。
庆城县水务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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