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5-0004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河湖管理 |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将注销庆阳新康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和庆阳鑫辰物业有限公司2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序号 | 取水单位名称 | 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庆阳新康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D621021G2024-0030 | 临时工程已完工 |
2 | 庆阳鑫辰物业有限公司 | D621021G2021-0144 | 超采区治理项目 |
3 | 江汉油田科瑞德油气工程(武汉)有限公司 | D621021S2024-0029 | 临时工程已完工 |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34-3222865
庆城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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