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4-0004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0-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河湖管理 |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靖边县东瀚工贸有限公司、玄马镇玄马村何军机井等6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序号 | 取水单位名称 | 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靖边县东瀚工贸有限公司 | D621021S2023-0029 | 到期未办理延续手续 |
2 | 玄马镇玄马村何军机井 | D621021G2021-0204 | 接入自来水 |
3 | 甘肃德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D621021S2022-0028 | 工程完工,设备已拆除 |
4 | 桐川镇高庄村祁家河组巢丽平 | D621021S2024-0008 | 用途改变,重新办证 |
5 | 桐川镇小塬村上塬自然村赵万喜机井工程 | D621021G2021-0178 | 接入自来水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 | D621021G2021-0192 | 接入自来水 |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934-3222865
庆城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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