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3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河湖管理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庆阳市第七十五项庆城县第3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3
反馈问题:部分采油井地处严重缺水地区,购买人畜饮水用于钻井增压,浪费优质水资源。
整改目标:规范油田企业钻井增压生产用水管理,杜绝使用优质水资源用于油田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城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1.县水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石油井场进行了调查,同时下发了《庆城县水务局关于禁止油田企业钻井、压裂生产用水使用人畜饮水水源的通知》,并对全县农村供水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向油田企业出售人畜饮水水源的现象。2.县水务局印发了《庆城县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水行政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庆城县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和《庆城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办取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通知》(庆水发〔2022〕253号)要求,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3.为加强对油田单位钻井施工队伍管理,县水务局成立了执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用水计划考核暨申报2023年度取用水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管,严禁浪费优质水资源。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城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4-3222865
联系地址:庆城县庆城镇西大街19号
庆城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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