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3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河湖管理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庆阳市第七十项庆城县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1
反馈问题:取用水量底数不清,统计数据失真,水资源管理有待规范。督察发现,庆阳市水务部门取用水统计的上报、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未对各县(区)及直报单位填报的取用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根据庆阳市水务部门提供的《年度取用水综合表》,在全市2021年工业总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庆城县2021年工业用地下水较2020年增加234.8万吨,是2020年的2.3倍,正宁县2021年工业用地下水较2020年减少676万吨,仅为2020年的7%;2020年、2021年主要涉油县(区)上报辖区内工业用地下水取水量分别为2380.09万吨、2769.65万吨,但是仅采油单位2020年、2021年实际地下水取水量就分别达到2958.97万吨、2973.74万吨,取用水量统计数据严重失实。
整改目标:按照《用水统计制度(试行)》要求,建立取用水数据质量抽查与核查制度,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取用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取用水量数据真实、准确及合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城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1.水务局组织对2020、2021年取用水户填报的工业地下用水统计数据和采油单位填报的工业取用地下水量数据进行了核实,2020年、2021年系统汇总数据与分表数据均不一致,汇总数据小于分项数据,存在差异,经过分析,2021年较2020年工业用地下水量增加234.8万立方米是由于系统汇总的问题。2.县水务局组织各取用户单位统计人员学习了《用水统计制度(试行)》,要求各统计人员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依据《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水务局建立了取用水量数据质量抽查与核查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取用水量日常统计数据抽查核查;强化年报数据的审查复核,通过直报管理系统对统计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平衡关系进行认真细致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城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4-3222865
联系地址:庆城县庆城镇西大街19号
庆城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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