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庆城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承担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是涉水事务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水务系统包括局机关及8个二级单位,即水务局(行政单位)、水政监察大队(正科级事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副科级事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副科级事业)、庆城县水质监测中心(副科级事业)、庆城县城区段河道管理站(股级)、庆城县抗旱防汛服务队(副科级事业)、庆城县农村供水管理局(正科级事业)、自来水公司(企业),1个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1个企业。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717.61万元,支出总计5,717.6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410.2万元、增长-37.36%,支出增加-3,410.2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71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7.5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71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8万元,占17.12%;项目支出4,738.81万元,占82.88%;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1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4.18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7.42万元,增长68.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317.42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1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4.18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7.42万元,增长68.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317.42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0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5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农林水支出5,569.01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269.18万元,较上年增加-8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房租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2万元,属正常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属正常增减。
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监督工作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1批次,10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82.92万元,增长-23.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房租费等。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16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文件柜、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37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46%。共组织对庆城县2021年南庄乡、驿马镇等农村水源改造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0.7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庆城县2021年南庄乡、驿马镇等农村水源改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0.74万元,执行数为237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计划在我县玄马镇、白马镇、卅铺镇等9个乡镇实施,对驿熊、西川和各类小型供水工程通过水源增补、管网延伸、自来水入户、智能水表更换等措施进行提档升级,提升供水管理能力。完成新建蓄水池3座,水塔2座,埋设供水管道388km,建闸阀井301座,安装变压器1台,自来水入户2493户,新打小电井130眼,新建集雨水窖70座,智能水表更换及安装2300套。项目完成后,进一步巩固提升2493户10470人的饮水质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安全饮水项目运行管理要真正发挥作用,管理、维护很关键。建议优先足额落实维护运行经费,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四制”,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依据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确保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工作。
庆城县2021年南庄乡、驿马镇等农村水源改造项目的实施,在保障生活用水的前提下,提高饮水设施改造后水质达标率及入户率,是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实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是建设生态农业、实现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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