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1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9-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二)负责拟定全县有关审计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县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庆城县审计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科级建制,2016年末有干部职工26名,其中行政实有人数9人,事业实有人数17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决算总收入279.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1.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08万元。
2.2016年决算总支出27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25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8.2万元,2015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5.6万元,比上年增加50% 。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油等费用支出,比2015年减少24% 。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人次18人次,公务接待费0.24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2015年减少 3.8 % 。
3、出国出境情况,无。比2015年增加0% 。
四、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3.47万元,比2015年减少5.53万元,减少8.7 % 。。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万元,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6年度审计局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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