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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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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5-000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庆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关于提前下达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77号)省上下达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627万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发〔202427精神,为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内容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强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发放对象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家庭农场列入补贴范围。实际补贴面积必须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按照省上“县域内执行统一补贴标准,所辖乡镇、村组不得自行制定标准”的要求,根据省上下达的资金总额和核实汇总的各乡镇上报补贴面积测算,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31.65元/亩。

(四)发放管理

    补贴全部通过“阳光惠民惠农”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民社保卡中。发放流程为村(社区)、乡镇(街道)测算、公示、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补贴资金通过“阳光惠民惠农”管理系统拨付至具体农户社保卡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发送免费短信通知。各乡镇要严格审核,逐级申报,结合乡镇实际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基础数据申报核实(3月5日-3月13日)。村级组织负责向各乡镇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社保卡账号、联系电话等。各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调整和完善农民补贴基础数据,形成当年各乡镇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基础数据公开公示(3月14日-3月20日)。本年度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形成后乡镇、村组须在行政信息公示公告栏张贴本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及应当公示公开的补贴信息补贴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社保卡账号等),并通知农民及时核实公示内容。村级公示必须使用各乡镇阳光惠农系统统一导出的补贴花名表,同时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县、乡镇投诉电话,并加盖公章。每个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乡镇、村公示时间少于7乡镇、村要留存公示公开台账资料,县上将定时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三)基础数据汇总报送(3月21日-3月28日)。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形成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于3月28日前通过阳光惠民惠农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影像等原始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可查,并于4月28日前送至县农业农村局410室资料包括实施方案、补贴发放花名表(附件2、面积核实表(附件3)、公示照片、承诺书(附件4)等五项资料。补贴发放花名表、发放面积核实表必须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主办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花名表盖骑缝章);公示照片需提供公示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照片(要有拍摄日期水印),并加盖村上和乡镇公章;承诺书必须有主要领导、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

)补贴资金发放(3月31日-4月11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数据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无误后,通过“阳光惠民惠农”管理系统将补贴数据打包上报县财政局终审,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将资金支付至“阳光惠民惠农”专户后,第一时间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支付指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资金通过“阳光惠民惠农”管理系统直接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户

)补贴资金执行情况自查(4月14日-4月25日)。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各乡镇按照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与发放流程等、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等、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社保卡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按照《甘肃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乡镇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8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及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实行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本乡镇基础数据的测算、核实、汇总、公示申报等工作及时将补贴数据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县级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数据的审核、汇总并指导乡镇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补贴数据会同代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二)强化数据审核。各乡镇务必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和补贴标准(附件1),认真核实补贴对象,如实编制补贴花名册,明确补贴范围,不在补贴范围内的,严格剔除,确保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要反复审核补贴数据,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严禁虚报冒领、漏报等现象发生,要确保张榜公示的数据、乡镇测算统计的数据、补贴发放花名册数据完整准确且相互一致。要加强账户信息审核,督促账户有问题的农户尽快完善“一卡通”信息,并及时在阳光惠农系统更新账户信息,避免出现发放失败的情况,确保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户。

)加强策宣传。通过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补贴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强化策解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公开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政策疑问,确保群众充分了解补贴政策。按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审计部门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户耕地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             庆城县财政局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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