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关于申报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备案登记 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有关部署,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设专责农机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现需要对从事2025年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业务内容。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 等开展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对有发动机部件及含有废弃污染物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市场主体。
2.对常规机具且不含废弃污染物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只要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业务的经营主体都可以参与回收报废。
3.对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报废要求。报废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确保报废设备唯一性及数据安全等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谁销售、谁回收、谁报废、谁更新”的报废更新模式,支持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生产及经销企业成为报废更新市场主体。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扫描件电子版1份;
2.《回收企业导入模板.xlsx》企业盖章纸质3份,电子版1份。
三、申报流程
回收企业向庆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县农机中心审核企业是否具有报废农机的拆解回收资质及资料一致性。在向市级农机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科审核→省厅农机监理处审核并在系统录入企业信息→农机监理总站装备科审核备案→企业进入系统“回收企业登记”界面登记信息→省厅农机监理处审核并发放账号信息到企业邮箱→登记备案结束。
四、报送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2月16日18:00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庆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庆城县安化东路2号404室)
联系人:范朝霞
联系电话:0934-3212105
六、公布回收企业
拟从事老旧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的回收企业应自愿向庆城县农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在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县农机中心对回收企业的回收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内控监销及信息管理设备、报废档案制度等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市农机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科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查,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回收企业导入模板.xls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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