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庆城县畜牧兽医站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
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下达我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1.29万元,其中: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99.2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82.0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草原保护利用补助奖励及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2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99.2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全县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天然草原禁牧,促进草原生态持续改善,对生态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补助奖励对象为持有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证、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履行禁牧要求,且经县政府审核确认,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的农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纳入补助奖励对象范围。
资金分配计划:根据国家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规定,黄土高原区草原禁牧年补助执行1.81元/亩,落实草原补奖禁牧面积220.55万亩,发放补助资金399.2万元,确保我县资金发放零结余。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制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持续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三轮草原保护利用奖励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用途 | 金额 | 绩效目标 |
1 | 按照1.81元/亩执行标准,发放220.55万亩草原禁牧奖励补助。 | 399.2 | 农牧民政策性收入保持稳定,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改善。 |
二、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82.09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扑灭、无害化处理、消毒等,以及因动物疫病紧急处置的救助补助,同时按照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免”和规模养殖畜禽“按程序免疫”,整村逐户推进强制免疫注射、免疫档案记录等工作,完成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实验室监测不低于19000份,有效做好我县动物疫情防控。
资金分配依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1〕39号)18.4万元,用于村级防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采样等工作的劳务补助,全县153人,1200元/人/年。《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及工作任务的通知>》(甘牧医〔2021〕40号)59万元,其中:用于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22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19万元,用于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生物安全防护10万元,用于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检测、动物落地检疫检测、隔离观察经费5万元。《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计划的通知>》(庆农发〔2021〕360号)1.05万元,《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庆农发〔2022〕169号)0.55万元,用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70元/头。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动第二批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2〕18号)5.64万元,用于2021.3.1-2022.2.28期间强制扑杀动物补助,其中:奶牛9600元/头,羊600元/只。
绩效目标:维护动物疫病防控大局稳定,保证我县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到农业农村部总体要求100%,免疫抗体水平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病,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为我县建立良好的防疫防控屏障。
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资金用途 | 金额 | 绩效目标 |
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经费 |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春秋两季强制免疫注射,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开展养殖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工作;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1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实验室监测不低于19000份,开展技术培训、消毒灭源,疫情处置等工作;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生物安全防护10万元,主要用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中基层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采购和生物安全防护等;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检测、动物落地检疫检测、隔离观察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跨省调入畜禽落地监管。 | 59 | 保证我县动物强制免疫密度达到农业农村部总体要求100%,免疫抗体水品常年保持在70%以上,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建立良好的防疫防控屏障。 |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 | 用于村级防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采样等工作的劳务补助,1200元/人/年。 | 18.4 |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 用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2.05 | 防止随意丢弃病死动物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
强制扑杀补助 | 用于2021.3.1-2022.2.28期间强制扑杀动物补助,其中:奶牛9600元/头,羊600元/只。 | 5.64 | 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病。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