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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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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瓜菜蚕桑技术指导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城县瓜菜蚕桑技术指导站

庆城县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农业法规和政策,完成省、市、县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全县瓜菜产业开发的长、中、短期规划。

(3)引进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推广。

(4)指导全县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生产工作,搞好生产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好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承担由国家、省、市和县上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

年末人员、机构情况:年末机构1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财政供养人员共19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6(全部移交社保)

二、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19年收入135.3万元,2020年收入139.99万元(含结转),较上年增加4.69万元,增加3.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33万元,完成基本支出13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资产总值为20.4万元,机构1个,共有编制14个,财政供养人员共19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5人。

三、数据分析说明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全年财政收入共139.99万元(含结转),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39.33万元,占总收入99.53%,其他收入0.66万元,占总收入的0.47%,上年结转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支出为13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5.08万元,占总支出的96.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4万元,占总支出的3.04%; 项目支出0.37万元,占总支出的0.26%。

2、支出分布情况

(1)财政按科目支出

全年财政总支出139.69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支出1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69万元

(2)财政支出对比情况

财政总支出139.69万元,较上年132.5万元增加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3万元,较上年的131.3万元,增加8.03万元,增加率6.12%;项目支出0.37万元 较上年的1.2万元,减少了69.17%。

3、资产与非税收入情况分析

年末固定资产总价值20.1万元,减少资产0.359万元

四、数据增减分析说明

本年度无论总收入还是总支出,与以前年度相比较,都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一是去年退休人员提交社保;二是项目减少。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下乡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另附: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庆城县蚕桑站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0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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