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19-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中药材种植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疫情扑灭。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县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规模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302082.59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26302082.59元,上年结转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6302082.59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282.59元,项目支出22988800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2018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2018年对比增长0%;
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86.34元,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16.13元,与2018年对比增长2.3%;
2019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对比增长0% 。
2、会议费
2019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3500元,2018年安排会议费12150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11.1%。
3、培训费
2019年安排支出培训费3800元,2018年安排培训费3200元,与2018年增长18.7%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1891934.64元,其中:办公费266550元,印刷费1710元,水费2616.3元,电费5472元,邮电费684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6300元,物业管理费9000元,差旅费29070元,维修维护费1900元,会议费13500元,培训费3800元,公务接待费3086.34元,福利费1140,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47095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采购说明
本年预计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地膜、种子、种苗等物资1200万元。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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