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NYNCJ-2019-00035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生效日期: | 2019-09-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能源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庆城县能源办2018年度部门
决算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编制农村能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节煤改灶、沼气应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开发、秸秆气化)技术推广管理以及沼气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推广。五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六是负责对全县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及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八是依法查处违犯能源法行政案件。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农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庆城县能源办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 1个独立核算单位。与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
2018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与比上年相比增加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农村能源工作
1、“三沼”综合利用示范推广
全年推广沼渣施基肥2000亩,沼液叶面施肥3000亩,
2、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年处理利用畜禽粪便0.305万吨,产沼气11.65万立方米,为周边389户农户供气。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全年废旧农膜回收量为3834.35吨,回收率为80.9%。
2、尾菜处理利用工作:尾菜治理面积为5.095万亩,处理利用量为1.213万吨,处理利用率为42%。
3、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5%。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农产品协同调查采样及国控检测点工作:完成了全县8个点位的小麦协同调查及15个国控监测点位的样品及土壤采样工作,得到省站领导的好评。
5、农业污染源普查种植业典型地块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域内的140个典型地块的抽样调查,按时上报调查数据。
二、基本收支情况
1.总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111.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66万元;项目支出7.2322万元
2、总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支出共1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6万元, 项目支出7.23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结转1.3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原因为收到上级补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此项工作在2019年5月底才能全面完成)
4.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01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1次接待。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出境)费2018年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会议费
2018年会议费支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培训费
2018年培训费支出0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094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固定资产总价值7.58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增加1.2%。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二)本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庆城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2018年度甘肃省庆城县能源办决算公开.jio(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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