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NYNCJ-2019-00033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生效日期: | 2019-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种子管理站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庆城县种子管理站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种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种子管理工作及种子经营门店相关的技能培训;负责全县种子市场管理、种子市场检查工作及玉米、高粱等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小麦、马铃薯等试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全县种子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9人,实有16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实有3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75.11万元,与 2017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819.17万元,增幅24.49倍,主要原因是下达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元。
2.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975.11万元,与 2017 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819.17万元,增幅24.49倍,主要原因是我站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元。
3.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7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5.11万元,占 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7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1.85万元,占3.57%;项目支出3825.6万元,占96.2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6元,占总支出0.19%。
4.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7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9.17万元,增幅24.49倍。主要原因是下达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2.45万元,增幅25.03倍,主要原因是下达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7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9.17万元,增幅24.49倍。主要原因是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2.45万元,增幅25.03倍,主要原因是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05万。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6.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无增减变化。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5万元, 较上年增加1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66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54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2018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4万元。
四、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66万元,比2017年减少3.08万元,减少28.68% 。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 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 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 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 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 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 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 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 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 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 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 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 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 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 30 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 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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