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88 | 发布机构: | 农牧局 |
生效日期: | 2018-09-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诊断、鉴定和疫情扑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隶属于庆城县兽医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3人,实有19人(正科1人,副科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15人);离退休7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61.5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0万元,增幅24.42%,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27.7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12.41万元,增幅5.76%,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2、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8万元,占84.47%,其他收入39.72万元,占15.53。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7万元,占81.76%;项目支出41.53万元,占18.24%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89万元,较上年增加24.8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幅5.1%,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2、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万元,增幅7.2%,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1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9万元。
3、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33.8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增加24.84万元,增幅274.7%,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7.94万元,较上年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01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维护费1.64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春秋动物防疫物资耗材。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 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 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 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 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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