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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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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83 发布机构: 农牧局
生效日期: 2018-09-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能源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编制农村能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节煤改灶、沼气应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开发、秸秆气化)技术推广管理以及沼气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推广。
  五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六是负责对全县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及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是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八是依法查处违犯能源法行政案件。
  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农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参公事业编制11人,实有14人;离退休0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0.6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71.74万元,减幅41.23% ,主要原因是:  公务车辆上交平台,在职职工减少2人。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90.6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71.74万元,减幅41.23% ,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上交平台,在职职工减少2人。                           
2、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5万元,占50.76%; 项目支出93.86万 元,占49.24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共1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共190.61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4.76万元,农林水支出175.85万元。
    3、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14人次,公务接待费0.11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2016年增加0.11万元,增长  % ,主要原因:2016年12月产生的680元公务接待费未及时结账,次年结账入账成2017年接待费。
3、出国出境情况,本单位无出国出境支出。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万元,比2016年减少3.39万元,降低35.55 %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上交平台,在职职工减少2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4、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庆城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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