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6 | 发布机构: | 农牧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5年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一是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协助县兽医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兽药饲料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三是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是依法行使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
五是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和官方兽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监督指导乡镇派出所机构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于县兽医局,副科级建制,现有职工14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4人(正科1人,副科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10人),退休3人,离休2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384694.01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8394.01元,占总收入的90.16%;项目收入136300元,占总收入的9.84%;上年度结转结余61243.5元。
2015年,决算支出1383472.11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309637.5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7%;项目支出73834.6万元,占总支出的5.33%。全年结转结余62465.4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甘肃省财政厅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8050.61元,下降30.52%。
1.公务用车运行费17155.39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174元。主要用于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及药物残留抽检和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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