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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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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2-000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城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计划;

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前期储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服务、运营状态监管;

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查评估、跟踪监测、运营监管、数据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考察衔接、龙头企业对接服务和评估分析,组织落实相关培育、支持、服务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承担特色农业产业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分析论证,为审批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隶属于农业农村局,现有正式在职职工10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科员8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2021年新增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3万元,占100%;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3万元,占100%。年末资产总值为7.35万元,机构1个,共有编制11个,财政供养人员共11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遗属供养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全年总收入共12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43万元,本部门为本年度新增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5万元,增长31.81%。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43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3万元,公用经费19.01万元。

2、资产与非税收入情况分析

年末固定资产总价值7.35万元,较上年无较大的变化。

3、非税收入

 基本户收入利息22.34元,已上缴非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庆城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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