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C-CZJ-2019-00009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4-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庆城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庆城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庆城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对群众“一卡通”办理发放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和收支等情况的清理,全面排查惠民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权力寻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监督缺位等问题,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人到户,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二、治理重点
(一)“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围绕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摸清“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着力发现和整治一户多卡、一人多卡、代管代取、私存扣留和借他人名义违规办卡等问题。
(二)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何时发到个人账户”,摸清2018年以来每户群众享受补贴项目、具体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情况,着力发现和整治惠民惠农政策宣传解读和资金发放情况公开不到位,该享受的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该发放的未发放、少发放、迟发放,不该发放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问题。
(三)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利用“一卡通”雁过拔毛、滞留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申报审核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严问题。着力整治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乡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管理、重材料审核、轻实地检查,审批走形式、公示走过场、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纪检监察组织政治站位不高,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不力、执纪不严、问责不实等问题。
三、治理时间和实施步骤
2019年4月初至2019年9月底,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6月15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对照治理重点和所列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31日)。县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抓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乡镇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抽查复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整改提升,巩固深化,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
四、治理措施
(一)全面清理,找准治理靶向。坚持问题导向,由财政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林草、扶贫、医保、残联等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围绕四个方面的治理重点,结合各自职责,对群众“一卡通”办理、发放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和收支等情况,逐项逐笔逐人逐卡进行全面清理,汇总形成专门台账。乡镇对照台账,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全面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何时发到个人账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摸清真实底数,建立具体问题清单。审计部门认真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实找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集中排查一批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
(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有关部门结合职责,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走访等方式,严格审核乡镇“一卡通”清理情况。县财政局负责收集汇总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乡镇清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整改,从严从实追究、退赔资金,及时足额返还群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公告,督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及其他人员主动说清问题,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乡镇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三)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从严导向,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有轻微违纪违规且主动交代说清,有积极改错纠错实际行动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采取直查直办、督办交办等方式,坚决查处,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边清边犯以及对惠民惠农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并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不敢腐氛围。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典型的人和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放大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四)标本兼治,推进源头治理。针对治理工作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防范治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对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通过对比分析数据,筛选异常信息,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全过程公开财政补贴政策项目及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准确、快捷、安全发放到群众手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是省、市纪委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搞选择、打折扣、走过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治理。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县审计局开展专项审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合力,压茬推进。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职责,主动协同开展工作,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清理规范。县金融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全面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相关金融机构要重点对“一卡通”的办理、发放、管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宣传部门要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案例,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纪委每月底向县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月底向县财政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适时通报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三)强化工作措施,聚焦治理成效。治理工作重点要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防止重“查”不重“改”、重“惩”不重“治”的错误倾向。坚持边清理、边整治、边规范,在“清”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治”的文章,对“一卡通”和资金管理的问题,由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原则,进一步规范“一卡通”办理发放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界线、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着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既要严肃查处,又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同时要以案施教、以案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着力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四)持续用力深化,建立长效机制。为期6个月的专项治理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坚持、巩固、深化”的要求,该清理整治的要持续清理整治,该巩固深化的要持续巩固深化,认真梳理总结,加大治理力度,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坚决防止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真正让“一卡通”成为党和政府形象的名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
附件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
一、“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一户同时持有多张“一卡通”的。
2.一人同时持有多张“一卡通”的。
3.“一卡通”遗失补办或更换户主后未报备更新的。
4.老户主死亡未注销户籍和“一卡通”账号而新户主又重新申请办理“一卡通”的。
5.户籍未分但实质分开居住分别办理“一卡通”的。
6.同家居住生活为多领取补贴资金分别办理“一卡通”的。
7.家庭成员关系不和谐分别办理“一卡通”的。
8.基层干部以各种理由收取、借用农户身份证,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一卡通”的。
9.基层干部或其他人将本该发放给群众的“一卡通”懒在自己手里“代管代取”的。
10.基层干部和其他人违规私存、扣留农户“一卡通”的。
二、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11.惠民惠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不精准,群众对享受哪些惠民惠农政策、项目是什么、标准是多少、资金是多少,是否发放到位不清楚、不明自的。
12.未按规定对惠民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和条件、程序、对象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群众和社会不知晓的。
13.公示内容不全、形式单一,搞象征性、选择性公示,躲避群众监督的。
14.代理银行随意合并惠民惠农补贴项目、缩减项目名称,导致群众难以知晓补贴项目资金详细情况的。
15.档案管理不完善,对享受惠民惠农政策的表、册、卡等资料收集不全,没有归档管理的。
16.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比对、录入内容不全、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不到位的。
17.该享受的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的。
18.该发放的未发放、少发放的。
19.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
20.违规重复享受政策多领财政补贴资金的。
21.违反财政补贴政策,未按照规定实行差异化补助,对财政补贴资金按照村组人口平均分配发放,或通过“二次分配”实现“利益均沾”的。
22.资金拨付、发放不及时,滞留闲置财政补贴资金的。
23.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户主信息不一致影响资金正常拨付的。
24.该纳入“一卡通”发放而未纳入,不该纳入“一卡通”发放却又纳入的。
25.相关配套服务跟不上,群众支取现金不便捷、资金不安全的。
26.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造成资金跑、冒、滴、漏的。
三、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7.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中,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索贿受贿的。
28.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评定申报中,厚此薄彼、优亲厚友的。
29.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另立户头、暗箱操作,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0.违规变更土地权属或性质,套取骗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1.虚设项目、伪造花名册,套取骗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2.借各种理由、利用多种方式,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3.通过“代管代取”,违规领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4.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贪污侵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
35.在评定申报农村低保、困难补助、危旧房改造等财政补贴资金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6.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落实工作中,因履职不力、工作不细、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的。
37.职能部门不深入调研、不顾实际情况,凭以往惯例、凭主观印象,闭门造册制定方案,资金分配不公正、落实政策不精准的。
38.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审定补贴对象、审核补贴标准时,不实不细、把关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
39.基层干部采集农户基础信息时不认真细致、不全面准确、错报漏报,损害群众利益的。
40.漠视群众疾苦和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托诿责、冷硬横推的。
41.党组织、基层干部与广大群众联系不紧密、不畅通,把党和政府的“暖心卡”变成了冰冷卡,缺少应有温度、热度的。
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不严问题
42.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43.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重资金分配、轻管理使用,补贴项目资金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的。
44.职能部门对县乡财政资金拨付、到人到户落实等情况检查不具体、跟踪不到位的。
45.纪检监察组织政治站位不高,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在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上监督缺位、履责不力的。
46.纪检监察组织对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不力、执纪不严、问责不实,监督执纪宽松软的。
47.纪检监察组织重问题查处、轻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震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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