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C-CZJ-2019-00008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4-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7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19〕14号),我局制定了《庆城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城县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
庆城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74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19〕14号)和《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庆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财办〔2019〕12号)的要求,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由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残联及有关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实施。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补贴和补助资金为重点,逐项逐笔、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资金规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户数(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受益主体全覆盖。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所列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全面排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通过治理,对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建立高质量的惠农补贴信息库。同时,要纠正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规范惠民惠农补贴发放。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
1、以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我县的30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为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1),本级财政安排1项直接兑现给农村居民的补贴资金一并纳入治理范围。
2、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发现的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3、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
(二)治理对象
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的县级财政、项目管理部门,各乡镇、村级组织,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县级财政、项目管理部门既是接受专项治理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三)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检查和纠正“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县级职责
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向社会发布公告,督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说清问题,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县财政局: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专项治理。主要工作有六方面:一是对照问题清单,对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财政部门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汇总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自查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三是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一卡通”办理发放和资金管理。四是根据政策规定和治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界线、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五是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治理工作阶段性工作动态、总结,向市财政局监督办报送进展情况和报表等,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六是接受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项目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残联根据县上的治理方案和方案要求,围绕治理重点和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按辖区乡镇或村组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对行业自查自纠工作结果负责。围绕本行业惠民惠农补贴项目资金政策要求,对享受补贴标准、补贴资金落实和收支等方面,逐项、逐笔、逐人、逐卡进行全面清理。对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所列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彻底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建立整改台账(表7),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同时,按时限要求,向县财政局、县级对口部门报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表3)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表7)。
(二)乡镇职责
乡镇政府对照问题清单和《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表6),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全面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重点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那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何时发到个人账户”, 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在此基础上,与县财政局提供前期已填报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进行核对,对前期上报的信息采集表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及时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汇总,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同时要深入查找农户基础信息采集不认真细致、不全面准确、不及时更新,补贴对象审定、补贴标准审核不实不细、把关不严,公示公开内容不全、形式单一,躲避群众监督,以及厚此薄彼、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表7),及时整改。并按时限要求向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从2019年4月初开始至2019年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5月30日)
1、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承办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系方式,4月10日前报县财政局备案。
2、按照分级实施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照治理范围、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
3、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摸清有关情况和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汇总建立专门台账,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进行数据比对,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当前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对于2017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做到限期整改。
4、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县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县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6月1日前报市财政局监督办,同时报送清查摸底情况汇总表(表1)、项目资金情况汇总表(表2)、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表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表7),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报送。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7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上组织人员对所辖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延伸到村组和兑现补贴资金的农户。检查可采取组成联合检查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方式,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检查乡镇或部门。全面检查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同时报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表4)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表7),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报送。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县纪委监委和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组,根据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自查和检查情况,选取部分部门、乡镇、村组和农户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重点关注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扎实、反映问题不全面、整改处理不力等方面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各部门、乡镇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始终,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门别类限期进行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同时要分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提出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原则,规范“一卡通”办理发放和资金管理。要探索打造集中统一的资金发放管理系统和大数据监管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管监督。集中治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各乡镇、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和专项治理整改情况汇总表(表5),于9月10日前报市财政局监督办。
五、工作要求
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纳入今年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各方面合力推动”的专项治理工作格局。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典型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持续放大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县财政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要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把握好政策尺度,按照相关规定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该返还农民群众的要及时足额返还。同时加强内部分工协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工作质量,及时报送报告、报表。为检查、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有效开展。
各项目管理部门要落实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惠民惠农资金性质规模、分布结构、管理现状,深入查找项目管理中的问题漏洞,解决在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审定补贴对象、审核补贴标准时不实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在全面掌握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注重运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识别,通过将补贴对象相关信息与补贴标准对照检查,与银行、户籍、工商、房产、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等数据资源进行比对分析,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着力解决补贴对象识别不精准,评定审核走形式,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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