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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办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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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ZXB-2019-00025 发布机构: 政协办
生效日期: 2019-09-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8年度政协庆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机关党务、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劳资、离退休管理、安全、财务、财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全委会、常委会等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和会务工作。

3、负责组织以县政协名义开展的各项参观、调研、视察活动以及各种座谈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4、承办政协决定和政协领导批示,为委员的各项活动和县政协主席会、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发挥参谋作用。

5、承担、配合省、市政协的调研、视察和政协领导外出考察、视察、调查等工作的配套服务及交办的各项工作。

6、协调各专委会工作,加强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县直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协助各专委会搞好调研、提案办理及其他业务;加强与上级政协和兄弟县(区)政协的纵横联系,搞好接待,宣传庆城,服务全县经济建设。

7、负责接待、办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来访、来信。

8、搞好政协宣传,加强与县内新闻媒体的联系。

9、走访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各界知名人士,收集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10、及时向省市政协报送信息,反映政协工作动态和社情民意。

11、加强机关综合管理工作,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

12、承办常委会、主席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政协办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2018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7人,其中:在职职工30人,与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27人,与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职工1人去世); 遗属供养1人,比上年无变化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庆城县政协办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0.13万元,支出总计600.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2.04万元、增长20.49%,支出增加102.04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及文史资料稿酬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76万元,占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1万元,占0.3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5万元,占94.73%;项目支出31.53万元,占5.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1万元,较上年增加1.84万元,主要是年正常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3万元,增长20.27%。主要是文史资料稿酬支出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18万元,增长30.07%。主要是对4个贫困村进行了资金帮扶。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20.13%。主要是政协业务量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44万元,增长30.12%。主要是退休人员调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62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67万元,各项工作内容增多;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41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47万元,较上年增加1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用经费136.02万元,较上年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费用支出增长。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万元,主要是学习培训人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万元,主要是委员学习培训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主要是车辆部分零件老化,维修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万元,主要是车辆部分零件老化,维修较多。

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政协调研视察及兄弟政协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兄弟政协来庆城学习交流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主要是上级政协调研视察及兄弟政协学习考察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197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4.79万元,增长67.45%,主要是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委员活动较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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