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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翟家河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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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15 发布机构: 翟家河乡
生效日期: 2016-1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翟家河乡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现将翟家河乡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文广局发〔2016〕98号)文件精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翟家河乡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及村级文物保护员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采取全面传达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研讨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等形式,掀起了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热潮。
  (二)周密部署,抓好贯彻落实。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全面加强本管辖区文物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文物工作整体水平。
    1、摸清文物底数,推动提质升级。该乡共有6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位于共和村郭俭俭自然村有古堡一座;位于梨树渠村梨树渠堡址;位于梨树渠谷家湾自然村谷家湾堡址;位于胡家岭村塔山自然村南山沟堡址;位于路家掌村路家掌堡址;位于程河村赵家掌自然村有新石器时代的柳树湾遗址。每处遗址都有专人负责。
  2、加大保护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养护,努力做到不塌不漏不灭失。制止法人违法、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建立完善防范打击文物犯罪长效机制,降低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完善防护设施,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完善文保员制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三)多措并举,做好宣传解读。在学懂吃透《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向人民群众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和解读;把文物法律法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突出事迹与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短缺,对文保员也没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工作主动性不强,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处在自然损坏的状况中,古堡、古墓葬等地面文物,由于长时间处在自然界的风雨浸蚀之中,变得残破不堪,面临着随时都会坍塌的危险。
  三、下一步打算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物保护工作不只是文物主管部门的事,它与全社会的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党委和政府将高度重视,继续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制订详细的保护规划,认真做好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让历史的文化根脉留存的更加久远。


                                庆城县翟家河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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