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翟家河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安排意见
翟家河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安排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乡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开始,4月30日前结束。各村要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要求,全面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目标任务,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的羊只进行免疫,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强制免疫措施(种畜禁止免疫、奶类畜原则上不免疫)。猪瘟继续实行差别化免疫,存栏50头以下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督促其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积极开展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梭菌病等疫病的因病设防工作。
二、统筹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按照分阶段、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布病防控继续采取强制免疫与监测净化“两手抓”的方式,兽医站要严格按照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布病监测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血样送检工作,羊布病免疫工作要严格落实免疫、监测、扑杀、净化四项措施,加强防疫人员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大程度减少防疫人员因免疫工作感染布病。包虫病防控要坚持“犬犬投药、月月驱虫”,重点做好犬只驱虫、采样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并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三、严防外来疫病,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生猪养殖场户监管措施,加强规模养猪场和100头以上养猪大户的督促监管,严格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严禁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严把种猪调运关,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乡兽医站,乡兽医站及时上报县动物疫控中心办公室,若因报告不及时或瞒报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应对突发疫情。
四、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乡政府要安排兽医站专人负责强制免疫疫苗的验收和发放工作,疫苗接收后尽快发放到各村,各村防疫员对疫苗领取后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分类放入冰箱低温保存,疫苗运输必须使用冷藏箱冷链运输,疫苗使用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剂量,特别是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的使用,确保疫苗得到有效利用。对因村兽医室冰箱挪为他用、疫苗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疫苗失效或浪费而引起疫情的将追究村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
乡兽医站人员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始前,对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免疫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要规范操作,严格免疫(注射)部位,肌肉、皮下、皮内注射一定要区别对待,确保免疫效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注射前后等各个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要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做好防疫人员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防疫员感染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免疫档案管理
乡兽医站人员要指导村级防疫人员对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免疫、补免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尤其要认真记录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乡畜牧兽医站、村防疫员、养殖场(户)均有免疫记录,并与畜禽标识相符。
七、严格免疫信息报告
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免疫开始后,要指定专人每周四上午10点前将本周免疫进展报乡兽医站,乡兽医站每周四上午12点前及时上报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期间,乡上要组织开展进度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村将在全乡通报批评。防疫结束后,乡上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和免疫效价抽检,检测不达标的村,必须组织开展相关病种补免工作。对因免疫抗体水平低、免疫密度不达标引发疫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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