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14 | 发布机构: | 翟家河乡 |
| 生效日期: | 2016-06-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5年庆城县翟家河乡部门决算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
4、指导、支持村委会的工作;
5、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
7、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10、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12、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翟家河乡部门决算包括:翟家河乡本级决算、乡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1、翟家河乡政府
2、翟家河乡计生服务中心
3、翟家河乡农业农经服务中心
4、财政服务中心
三、2015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收入5697297.88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9297.88元,其他收入888000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449355元,增幅4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未填报其他收入,二是本年工资上调。
2015年决算总支出5226942.88元,年末结转537484.0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74484.08元,项目支出结转263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0962元,占总支出的64.11%,社会保障和就业233538.88元,占总支出的4.46%,医疗卫生253681.5元,占总支出的4.85%,农林水事务支出1308760元,占总支出25.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
2、三公经费
2015年,翟家河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决算数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3量,较上年无增减,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5197元,国内公务接待53次424人。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乡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乡政府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支出:指计生服务中心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农林水利支出:指农业农经服务中心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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