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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蔡家庙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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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219-0/2018-20 发布机构: 蔡家庙乡
生效日期: 2018-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蔡家庙乡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乡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我乡各项工作动态,加强信息上报质量和数量,努力培养干部职工善于发现、善于观察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分类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作动态信息:本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领导讲话等方面信息。
  (二)经验类信息:上级领导以及重要企事业领导在本乡辖区内的检查和调研工作,本乡各方面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树立、示范引领等方面信息。
  (三)问题类信息:本乡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等,涉及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农业生产等相关热点等方面信息。
  (四)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本乡出台的各项文件、制度和措施,以及各类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报送任务
  35岁以下年轻一般干部职工都为信息员,每月报送且被采用的信息不少于1篇,未完成报送任务的予以通报,并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
  第四条 信息报送程序
  信息员将撰写好的信息送分管领导进行审定把关,确保不背离党的路线、国家政策方针,数字与我乡的目标任务相符,语言表达清晰,逻辑合理,审批后,信息员第一时间将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送往信息管理员处,信息管理员将纸质版分口整理归档,送往归口办公室进行存档,电子版经党政综合办分管领导修订后发给信息办和归口业务部门,需要上报纸质版的信息由归口业务办公室整理上报。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信息数量实行月汇总,月通报;根据信息数量统计情况,超额完成任务量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予以表彰。
  (二)禁止在网络、报刊上抄袭其他单位已经发表过的信息,不准借用兄弟乡镇的信息。凡抄袭已经发表过的信息,一旦被乡党委、政府发现,在全乡范围内对涉及的信息员进行通报批评,引起相关法律问题由信息员本人承担。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中共蔡家庙乡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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