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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蔡口集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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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59 发布机构: 蔡口集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1〕42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蔡口集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庆城县蔡口集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景泰县“5·2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庆城县关于安全防范和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蔡口集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乡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严格“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复查”的程序实施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综合施策,实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整改归零。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扭转当前不利安全形势。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自然灾害

1.各村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情况,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应急准备情况。汛期各村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防汛撤离演练、至少开展1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演练。

2.各村防汛行政责任人必须明确情况,根据气象、水务、自然资源、林草、应急等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通过各种渠道解决“最后一公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开展灾前检查和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情况。

3.各村对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情况,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情况,落实信息报送、灾情会商、应急值守、救援队伍、救灾物资、避难场所、调度指挥等准备工作情况,强化重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隐患点监控情况。

(二)安全生产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1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5月24日省、市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及26日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防汛工作会议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落实情况;

3.各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制定和细化情况,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的制定情况;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确定年度目标落实情况,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5.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在实施发展规划、城镇建设、项目落地、园区建设、活动举办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情况;

6.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1年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推进情况,建立执行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鼓励员工排查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制度制定宣传贯彻情况;

7.《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情况,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9.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培训计划、记录,台账是否齐全;

10.“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化工发展源头管控,严格化工项目发展规划和安全准入,大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定级,提高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降低重大安全风险,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推进企业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加快安全设施升级改造,提高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降低企业安全风险。

3.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

4.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类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5.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监管水平,加强在职专业教育培训,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四) 消防安全整治。

1.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3.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加强农村火灾多发区域消防检查,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4.县教育、民政、建设、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持续深化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各项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和精准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6.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

7.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紧跟县级步伐,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消除专业森林消防力量“空白点”,2022年底前人员、装备、营房全部达标,森林火灾扑救专业能力全面提升。

(五)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深入实施“千灯万带”、安全生命防护、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加快重点隐患路段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2.提高大中型客车结构强度,加强对老旧客车重点监管;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化载重超重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4.推进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身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5.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安装或人为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服务区”“黑站点”“黑车”。

(六) 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1.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

2.开展快递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部门合作、资源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3.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制或工作机制,统筹设置应急通道、应急隔离区以及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鉴定不明固体废物属性,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1年6月4日至6月12日)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全面、彻底、深入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13日至6月23日)。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此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迅速安排部署,确保五个到位。要专门对乡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充分研判,结合实际,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行动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制度措施,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监管执法到位、组织调度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细致排查,狠抓问题整改。要针对短板弱项,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突出“全”、体现“细”、聚焦“改”,对乡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推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严肃追究问责,确保行动效果。要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带队领导要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负责,实行签名负责制,扎实细致地做好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走过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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