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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蔡口集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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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8-00007 发布机构: 蔡口集乡
生效日期: 2018-09-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蔡口集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蔡口集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政服务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打造一支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熟、服务优的行政服务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培训实行全员培训。同时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自学。

  第二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勤、考核的一体化管理,通过实施制度化约束、管理和激励措施,形成以制度推动学习培训的运行机制,实现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提高学习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进中心窗口学习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 学习培训实行目标管理。

  (一)目标设定

  1、学习培训内容为:

  (1)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建理论、时事政策;

  (2)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综合知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服务教育培训。

  2、通过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年度计划,合理设定年度理论学习、知识更新的学习培训目标任务,同时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目标任务进行修正和完善。

  (二)目标执行

  1、通过实行“四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口头讲授与电化教育相结合,学习培训与考核测试相结合,组织和引导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目标任务。

  2、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3、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每周三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定为下午1:30-3:00(90分钟)

  第四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勤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考勤档案,实行考勤打分制,纳入窗口量化考评指标体系。

  第五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核管理。中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若干次综合测试,测试得分与考勤得分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应当带头参加学习培训;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参加学习培训时应当做好笔记,学习培训后应当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调研,巩固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 党政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应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蔡口集乡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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