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07 | 发布机构: | 蔡口集乡 |
生效日期: | 2018-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蔡口集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为蔡口集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政服务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打造一支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熟、服务优的行政服务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培训实行全员培训。同时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自学。
第二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勤、考核的一体化管理,通过实施制度化约束、管理和激励措施,形成以制度推动学习培训的运行机制,实现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提高学习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进中心窗口学习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 学习培训实行目标管理。
(一)目标设定
1、学习培训内容为:
(1)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建理论、时事政策;
(2)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综合知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服务教育培训。
2、通过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年度计划,合理设定年度理论学习、知识更新的学习培训目标任务,同时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目标任务进行修正和完善。
(二)目标执行
1、通过实行“四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口头讲授与电化教育相结合,学习培训与考核测试相结合,组织和引导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目标任务。
2、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3、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每周三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定为下午1:30-3:00(90分钟)
第四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勤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考勤档案,实行考勤打分制,纳入窗口量化考评指标体系。
第五条 学习培训实行考核管理。中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若干次综合测试,测试得分与考勤得分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应当带头参加学习培训;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参加学习培训时应当做好笔记,学习培训后应当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调研,巩固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 党政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应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蔡口集乡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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