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8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杨明海等8户家庭养殖设施用地备案的通知
关于杨明海等8户家庭养殖设施用地
备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你们上报的杨明海等8处设施用地报告收悉,经审查,蔡口集村杨明海家庭农场设施用地3亩,邱家湾村赵军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27亩,高塬村陈和平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11亩,虎家渠村李文明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3亩,周家塬村张明草棚设施用地0.25亩,高塬村杨润能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09亩,高塬村杨瑞鹏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09亩,高塬村吕拴珊家庭养殖设施用地0.07亩,共计4.18亩,手续完善,资料齐全,准予备案。
你们要加强用地监管,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随意变动测绘数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养殖停办后,你们要督促用地单位及个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并报请蔡口集乡人民政府验收。
庆城县蔡口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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