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城县土桥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工作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政务大厅、财务室、农经站、合作医疗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安监办公室、惠农办公室、各村办公室以及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14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4600元,其他收入1319800元,上年结转73820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7721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8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800元,农林水支出4223600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2019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2019年对比增长(减少)0%;
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2000元,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000元,与2019年对比增长6.25%;
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与2018年对比增长100% 。
2、会议费
2020年安排支出会议费0元,2019年安排会议费0元,与2019年增长(减少)0%
3、培训费
2020年安排支出培训费0元,2019年安排培训费0元,与2019年增长(减少)0%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公用经费52000元,其中:办公费45800元,电费154100元,邮电费1370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12600元,差旅费983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劳务费87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88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
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1、保障在职人员5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基层工作;立足服务民生,提高乡镇服务质量;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2、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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