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TCZ-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桐川镇 |
生效日期: | 2020-02-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捐献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一大批爱心企业、团体、个人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向奋战在一线的党组织及辛勤工作者,无偿捐献了各种应急物资。为了切实加强物资管理,确保捐献者的初心落地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如实登记捐献物资的来源、类型、名称、数量及捐献者的基本信息,并建立专门台账永久保存。
2、疫情期间因工作需要,各村可自行分配收到的捐献生活食品,如实登记清楚支出物品的用途、数量、名称,经手人和领取人都要签字确认,做到物品相称、收支相符,并建立专门台账永久保存。
3、对于捐献的资金,由各村自行负责,统一保管汇总,并衔接县红十字会(联系人:柳会长13269549569)做好定向资金上解,经县红十字会、县联防办会商后,等额拨付到镇财政,再由镇上等额核拨各村账,用于村集体资金开支。
4、各村要加强正确引导,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投入到联防联控工作中,坚决杜绝“假爱心”、“虚捐献”等形式主义及借机宣扬名望、闪光走红。
5、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保持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过硬作风,坚决禁止挪用、贪污、私吞捐献的物资,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6、针对收到的捐献物资,各村务必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专项专用,阳光透明。村级监督委员会负责同志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爱心物资使用妥当。
庆城县桐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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