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TCZ-2019-00006 | 发布机构: | 桐川镇 |
生效日期: | 2019-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做好桐川镇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非洲猪瘟防控及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非洲猪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羊布病、家畜包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在为期50天(9月10—10月30日)的防疫工作中保质保量的完成防疫任务,现就具体工作意见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镇养殖业仍以农户小规模分散饲养为主,防疫设施条件简陋,极易感染和发生疫病,防控工作不容轻视。各村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治要求,围绕“村、组保密度,兽医站、村防疫人员保质量”的原则,坚持以“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协同镇、村防疫人员,全面安排本村的动物防疫工作。各村要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对防疫密度低、质量差导致疫情发生的村,镇上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作目标
牛羊口蹄疫、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等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小反刍兽疫疫苗免疫有效期为三年,主要对新补栏的羊只进行免疫,确保免疫不留空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以上;圈舍消毒灭源面要达到100%;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交通沿线运载畜禽及产品车辆的消毒面要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1.规范开展免疫工作。规模养殖场免疫由兽医站负责发放疫苗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散养户的防疫免疫工作由镇兽医站组织各村防疫员开展,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家畜包虫病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
2、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手段,稳定生猪养殖。各村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风险区域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靠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要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排查,对新增养猪场户开展宣传培训告知工作,落实养猪场户门禁、消毒、调运、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严禁泔水饲喂生猪。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的要立即向乡政府及兽医站报告,严禁不报、迟报、瞒报、或不按程序报告等,若因报告不及时或瞒报造成疫情扩散或蔓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消毒药统一由兽医站提供,养殖场消毒工作由兽医站负责,村畜禽散养户的圈舍消毒工作由村防疫人员开展,此项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不发生动物疫情。
4.及时普查检测。在集中免疫结束后,兽医站将及时开展免疫检测工作,对免疫畜禽进行抽血采样,检测免疫抗体含量,对检测不合格的村,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同时做好布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和疫情监测工作。
5.做好秋防工作记录记载。要按规定领取、保存和使用疫苗,确保疫苗合格、免疫有效。一、是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及其他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记录。二、是要规范免疫档案,要按照“一村一册,一户(禽)一格”的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做到免疫档案规范、完整。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严把动物卫生监督关键环节。秋季是畜禽调运、销售的高峰期,疫病传播风险大。兽医站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监督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一要特别注意运输环节的监督;二要加大活禽市场交易的监管;三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
7.做好防疫进展情况周上报工作。各村防疫员要及时统计汇总免疫情况,每天下午5点前将本村防疫进展上报镇兽医站,兽医站于每周三下午4点前将全镇防疫进展上报县动物疾控中心。
四、做好防疫物资的管理工作
按照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求,各村要确保建有一间20平方米的村级兽医室,对市上配发的兽医室防疫物资要实行专人负责、专账记录、专人使用,并确保配备的仪器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坚决杜绝配发的仪器设备闲置不用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流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检查,强化考核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组织防疫人员深入农户,开展集中免疫工作,完善免疫档案,防疫期间,镇政府要组织开展督查、验收,并根据防疫工作成果进行各村防疫员的考核排名,防疫员工资依据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成果进行兑付。
庆城县桐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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