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1-0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政府发〔2022〕3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赤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企业:
现将《赤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城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赤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全镇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按照《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庆城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庆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通>》(庆安委办发〔2021〕4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单位、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性和行动自觉,开展自查、自纠。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深入分析研判,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整改清零
各机关单位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联合镇交管所、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镇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确保过节期间不出现安全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格节日期间的大型集会、商业促销会和群众自发集会的安全管控,严格批报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单位、企业、门市等按照隐患排查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责任和隐患清单,逐一整改落实。
(二)检查阶段(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镇安委办对全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2年1月中旬至2022年1月30日)。镇安委办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并开展执法,及时掌握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对节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排部署。各行政村、镇属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有关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好摸排工作,建立问题清单。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行政村、镇属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闭环整改。由镇安监站牵头,联合镇市场监管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进行检查,针对问题清单,查看整改情况,对构成重大隐患的上报县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经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强化日常监管。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镇安监站对辖区内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派出所要从严查处违法行为。镇交管所要严查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市场监管所要强化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依法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运用广播、微信、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公众的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举措,普及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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