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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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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1〕79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赤城镇2021年抗旱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政府发〔2021〕79号

来源:庆城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镇抗旱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抗旱防汛指挥中心

指 挥 长:余 亮

副指挥长:邹国瑞  邓 平  

成  员:陈志高  温大杰  黄永柱  任学谭  高志森  蒋建柱

     涂兴范  张振锋  高 宇  俄志强  王东明  邢志攀

     蔡文玉  钱生果  薛明庆  邵 冲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邹国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抗旱防汛值班安排负责日常值班,邵冲办理具体业务。

办公室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抗旱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分两大组)

①第一组

组 长:邹国瑞

副组长:何治旭  朱鸿鹏 

成 员:许小刚  朱泊洲  杨永昌  胡炯兴  邵 冲  李爱文  贾长军

②第二组

组 长:张彦芳

副组长:赵文杰  张军剑

成 员:俄志强  左建勇  董 超   张 选  孙良杰  基干民兵队

职 责:1.负责迅速调集人员组织抢险,担负防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2.负责维护抢险期的秩序。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邓 平

副组长:李 荣   蔡文玉

成 员:俄栋山   蔡建军   派出所民警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治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卫生防疫组

组 长:姚振纲  

副组长:任争国  薛明庆  

成 员:陈艳娟  徐杉杉   苏春春   韩海霞  刘红艳  赵雅宁  刘艳妮   卫生院全体职工

职 责:负责受灾人员的紧急救护,灾后灾区的消毒、防病治病工作,防止灾后疫情蔓延。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丽华

副组长:陈美霖  刘 刚    

成 员: 康娅娅  赵亚丽  王 件   张 慧

职 责:负责抗旱防汛物资、车辆调度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三、相关单位抗旱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抗旱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抗旱防汛预案,并报镇抗旱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抗旱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抗旱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抗旱防汛分片包干人员。

2.各村抗旱防汛第一负责人为村支书,对本辖区的抗旱防汛工作负总责。

3.抗旱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旧庄、道路、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抗旱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镇属机关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1.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负责维护灾后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款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卫生院、兽医站: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4.信用社、财政所:保证救灾款及时下拨到位。

5.中小学校:做好本单位抗旱防汛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转移。

6.企业及其他单位:做好本企业的抗旱防汛工作,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四、抗旱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包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抗旱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抗旱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旧庄、道路、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抗旱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本村本单位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通过检查,对抗旱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整改。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抗旱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抗旱防汛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抗旱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55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0周岁的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抗旱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抗旱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抗旱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抗旱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部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抗旱防汛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抗旱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旱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抗旱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庆城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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