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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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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13 发布机构: 赤城乡
生效日期: 2016-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16〕183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2016年赤城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赤城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行政村、赤城信用社:

根据县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庆城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牧发〔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2016年赤城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城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5日


2016年赤城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更进一步推进我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按照县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庆城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牧发〔2016〕9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推进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资金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实现“藏粮于地”。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同时,通过调整部分补贴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二、补贴内容、依据及标准

从2016年起,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的农民。补贴依据:土地确权工作全面结束前,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确权工作全面结束后,以确权耕地面积为主。由于我乡目前尚未完成土地确权工作,补贴标准以下拨的补贴资金总量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综合测算确定。依据县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庆城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牧发〔2016〕99号)文件精神,我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2014年粮食播种面积占50%,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占40%,粮食商品量占10%,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粮食平均产量(2012.2013.2014年粮食产量,数据均为统计年鉴数字)、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测算。

三、补贴金额及时间要求

根据补贴标准,拨付我乡补贴面积为1.69万亩,补贴资金为76.168万元。此资金由县财政局在县信用联社开设的“庆城县强农惠农资金特设专户”一次性拨入我乡财政所在赤城信用社开设的“强农惠农资金特设专户”之中,并通过“一折(卡)通”拨付到农民手中。

各村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厂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等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补贴资金,补贴信息都要录入到“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补贴资金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将兑付数据包上报庆城县农牧局种子管理站。

四、抓好重点环节管理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我乡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赤城信用社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各行政村负责上报信息、花名公示工作;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方案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公示。我乡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落实补贴兑付“一折(卡)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各行政村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并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示举报电话:0934-3121024)。落实补贴监督机制,公示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准备相关资料备查,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连同经村支书、包村领导签字的补贴花名册报乡财政所。

(三)强化资金管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或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将对补贴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农户,认真了解项目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政策宣传。乡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LED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相关政策、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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