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1-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赤城镇关于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保障功能,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庆农领办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庆城县农村安全住房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农户住房水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决定实施2022年农村安全住房提质改造项目。我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住房提质改造工作。我镇共计完成3户农村住房提质改造,共拨付资金7.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中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安全住房提质改造项目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重点对居住在窑洞且再无其他任何安全住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事项造成的困难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户、低保户、外出务工返乡发展中长期产业户且已纳入边缘易致贫户为主的农村常住户的住房进行提质改造,是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的必要举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农户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农村安全住房提质改造项目概算资金16万元,经乡村振兴局批复,财政局资金下达后,全部用于农村安全住房提质改造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率方面。截至2022年9月,已到位资金7.8万元。
(2)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住房提质改造的农户,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由财政局拨付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划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截至2022年9月,赤城镇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全部完工。
(二)目标完成质量。赤城镇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群众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截至2022年9月,赤城镇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
五、项目效果情况
农村住房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及环境情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有力地提升了农村住房质量,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农村住房安全提升项目,对改善农村安全住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群众安全住房有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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