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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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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1〕63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高楼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府发〔2021〕63号

来源: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汛工作体制和机制,有效防御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防汛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责任制,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俄小波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高 戈  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亮亮  政府文书

    麻艳丽  民政助理员

    方世杰  水利、水保干事

    安恩祥  安全生产干事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全镇或个别整村的抢险应急救援任务;

2、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3、负责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请示等衔接工作;

4、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

5、负责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实际,适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6、负责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负责编制全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世杰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预警或其他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1、抢险救灾组:负责现场抢险救灾

组长:梅生玉

成员:高 戈    刘玉鑫   闫永利     

    韩 赟    曹俊智   李 博  

    马思怀    杜学良   王 震

2、通讯报道组:负责车辆征调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组长:马艳艳

成员:许鹏聪    尚小霞   王 婷     

    李亮亮    徐胜玉   王玉强

    徐胜玉    尚小霞   金  磊

3、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管理、发放和灾民的情绪稳控及安置。

组长:杨鸿超

成员:杨克斌    雪振银   康 希    

    辛小虎    齐恒祥   方世杰    

    夏创革    闫富民   杨国瑞

4、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

组长:辛德儒

成员:杨 斌    俄有先   杨鹏程          

    刘永强    张亚刚   金 磊

   齐 涛    文兴伟   王小东

5、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护和灾区的卫生防疫

组长:安忠民

成员:杨宝旭    高 湘   黄小茸

   吕 超    麻艳丽   张国海    

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三、相关单位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村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2、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他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站: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技部门: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植物疫病防治工作。

5、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兽医站:负责灾区动物疫情的检测和预防,报告和发布动物疫情信息。

7、财政所、信用社:负责做好救灾经费接管和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8、学区、中学:负责疏通和修复校园排水设施,确保教学设施安全;根据气象信息,合理安排上学、放学时间,确保孩子安全。

四、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各包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办公室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汛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预警级别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防汛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大防汛突发事件、重大防汛突发事件、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和一般防汛突发事件。

(一)特大防汛突发事件(红色I级预警)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境内淤地坝出现危急状态。

(二)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橙色II级预警)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2.境内淤地坝出现紧急状态。

(三)较大防汛突发事件(黄色Ⅲ级预警)

1.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境内淤地坝出现警戒状态。

(四)一般防汛突发事件(蓝色Ⅳ级预警)

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七、防汛预警启动

(一)I级预警启动。立即上报县防汛指挥部,镇主要领导亲赴一线指挥,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投入抗洪抢险工作;防汛领导小组应到防汛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的救灾工作,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做好灾民安置,加强对灾区的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及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II级预警启动。上报县防汛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应到防汛办公室指挥,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待命,各村负责人进入防汛指挥岗位,亲赴一线指挥排患除险;必要时组织抗洪抢险,转移和疏散灾区人员和物资,并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三)Ⅲ级预警启动。上报县防汛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副组长到防汛办公室指挥,各村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组织群众排患除险。

(四)Ⅳ级预警启动。上报县防汛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副组长到防汛办公室指挥,各村组织巡逻检查,各单位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八、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防汛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镇长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镇属机关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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