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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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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GLZ-2019-00006 发布机构: 高楼乡
生效日期: 2019-06-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19〕56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高楼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2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18〕147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行政村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有效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能力,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汇聚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力量,依托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在全镇7个行政村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农金室”),形成相互补充、多元服务、融合互动格局,打造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向基层村组延伸的绿色通道,面向“三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地,确保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全镇7个行政村农金室建设工作,实现挂牌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推进。建立“政府部门主导,镇村两级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一村一室、集中统一、综合服务”原则,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格局。

  (二)明确目标定位,拓宽服务功能。农金室主要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农业综合保险服务、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体系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信贷、金融诈骗等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均可利用农金室平等开展相关业务。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安全防范。积极融入农村治安维稳体系,建立联防与巡查机制,提高农金室安防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远程监控,跟踪监测分析交易记录,杜绝农金室借银行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农金室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本辖区农金室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村农金室主任由村支书担任并配备了1名银行工作人员、1名保险工作人员和1名资金合作社工作人员作为金融服务指导员。镇农金室要负责做好与各村农金室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并按省政府办公厅农金室标识牌制作要求,统一设计制作农金室门头和制度牌,由各村负责挂牌上墙。

  (二)加快机构建设。各村要依托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为农金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着力提高建设质量,达到“七个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培训、有考核)。各村农金室要及时做好工作人员选聘进驻及业务培训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委会、信用社以及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金室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重要节会、重点路段、农金室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使农民在短时间内充分了解农金室服务事项,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农金室的知晓率、参与度,推动农金室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农金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农金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农金室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范围,对落而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的村农金室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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