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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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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32 发布机构: 高楼乡
生效日期: 2016-1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高楼乡2016年社区矫正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刑罚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服刑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保证我乡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庆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我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结合我乡实际,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进行。
   
(三)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四)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三、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乡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主要任务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二)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三)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四)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五、社区矫正工作要求
    
(一)建立社区矫正组织
     
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楼司法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社区矫正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
、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乡社区矫正工作;
     2
、审核并承办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
     3
、全面掌握全乡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4
、指导全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
、负责本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三)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
、综治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综合治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
、派出所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3
、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要严格执行《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庆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2016年庆城县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4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特别是伤残、家庭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5
、财政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6
、企业要积极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且有就业愿望的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

六、工作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社会多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由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司法所具体组织实施,派出所、民政、企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社区矫正工作切实保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社区和村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和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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