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调整高楼镇消防工作站人员的通知
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2022〕1号)相关规定,按照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要求,现调整高楼镇消防工作站。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 杨鹏程 镇消防工作站站长
成 员: 许鹏聪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麻二龙 县消防专干、大网格员
曹俊智 消防干事
杨昊楠 高楼派出所民警
二、办公地点
高楼镇人民政府消防站办公室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制订消防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消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检查和督导考核所属村消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村及村民小组、宅院等网格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按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
(四)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根据委托权限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
(七)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八)对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群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做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
(九)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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