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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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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3-00005 发布机构: 高楼镇
生效日期: 2023-0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3〕30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高楼镇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高楼镇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高楼镇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庆安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围绕加强“五大体系”建设、落实“四个责任”整体部署,督促各行政村属地责任、行业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燃气、旅游、农村取暖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医院、超市、集市、景区等重点场所,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切实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安委办牵头督促协调,各行业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四、督导范围

本次督导检查覆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各行业领域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三定”职责及《庆城县落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实施细则》界定的监管范围开展督导检查。重点领域督导检查的具体分工为:

1.油气输送管道行业,粮油储备仓储,道路交通,由梅生玉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2.商贸服务、餐饮及住宿场所、农家乐、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域,农牧业、农产品加工、农药、农机行业领域,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养殖业、合作社,由白继伟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3.卫生健康及教育行业领域,文化娱乐、文物、旅游、出版物宣传和销售行业领域,由李兴鹏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4.建筑施工、水泥预制房(窑)生产、自建房行业领域、宗教场所,由孙超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5.果业,电子商务,安全生产,由杭嘉钰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6.林业和草原领域,消防领域,由杨鹏程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7.土地、水利、水保行业领域,生态环保,由辛德儒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8.电力,由赵积峰同志负责,高楼镇派出所配合督导检查;

9.社会(儿童)、养老、福利机构,由冯碧波同志负责督导检查。

五、督导内容

(一)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督促村委会、相关站所、生产经营单位紧密围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6日省委常委会会议、1月29日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督查全面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查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春节后全面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设备检修、应急处置等情况。

(三)督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导各行政村安排部署并落实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部位值守、专业队伍应急准备工作等情况;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等防震抗震相关工作情况;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情况;春耕备耕农机使用安全、防范事故情况;冬春干旱分析研判、春耕抗旱准备、农村人饮保障及应对冬春抗旱工作情况;防范自然灾害事故衍生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督导方式

1.本次综合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现场检查、查阅台账、问询座谈、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等方式进行。

2.各行业分管领导对直接监管的企业单位,完成全覆盖督导检查。

七、督导要求

1.强化督导工作领导。各行业分管领导要尽快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按要求对各自分管领域的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2.扎实整改风险隐患。各督导组要如实记录督导检查情况,对检查的企业、检查的部位、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记录(见附件1)。对发现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问题,属直接监管的,要向该企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并限期整改;3月20日前各督导组要将督导检查情况报镇安委办备案,镇安委办统一汇总、适时通报,重大隐患和事项及时报告县政府。

3.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分管领导要督促所有监管企业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律按照“岗位全天候不间断排查、班组车间每日1轮次排查、企业单位每周1轮次排查”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督促所有企业单位必须逐岗位、逐班组车间、逐企业单位全部建立《企业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对各层级排查的部位、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分级逐一记录在案,岗位人员、班组车间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记录。

4.从严倒查追究责任。凡是上级检查时查出安全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必须对照《企业单位隐患排查台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要求,严肃追究企业单位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企业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无排查记录、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久拖不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要从严追究企业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检查组必须跟踪督促限时整改,若上级检查时仍发现同一隐患未按时整改落实的,行业监管部门既要对企业单位进行追责,也要对督导检查组进行问责。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处,并倒查企业单位和督导检查组的责任,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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