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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高楼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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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6-000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网络餐饮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但食品安全始终是大家最关心的事。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外卖骑手和用餐群体,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1.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品经营店登记证)或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品经营店登记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

2.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证照地址不一致,或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

3.借用、冒用他人证照入网经营,或平台线上公示信息(店名、地址、资质)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4.“幽灵”商家,平台上显示的经营地址为虚假地址,或实际经营地无餐饮店,甚至是在居民楼里偷偷加工的“黑作坊”。

(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

1.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墙壁发霉脱落、积油积垢,未按规定配备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的;

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混放,清洗消毒不规范,存在交叉污染风险的。

(三)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问题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的;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

3.虚假宣传,商家宣传的“现炒现做”“活杀现煮”实际上用的是预包装料理包,或者用低价肉冒充高价肉;

4.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

1.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的;

2.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

(五)配送过程安全问题

1.配送容器不清洁,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的;

2.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未使用保温箱的。

(六)平台主体责任落实问题 

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允许证照不全、信息不实的商家入网经营的;

2.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人员管理、日常检查、不合格商家惩戒制度的;

3.平台发现入网商户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

三、举报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向我们反映:

1.电话举报:拨打 12315 热线(24小时接听)。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上传线索和证据。

3.来信来访:地址: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45100,信封注明“网络餐饮线索”。

四、举报奖励与保护

1.严格保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线索奖励。对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五、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尽量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商家名称、问题描述,并附上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证据。

2.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我们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朋友们,网络餐饮的安全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创造。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有可能避免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您的每一次监督,都在推动网络餐饮行业更加规范,让我们携起手来,让违法违规商家无处遁形,让每一份外卖都吃得放心!

特此公告。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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