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印发高楼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政府发〔2024〕44号
关于印发高楼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教育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确保高楼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内容
1.贯彻执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利用逢集日、节假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
2.防灭火常识宣传,使群众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实行安全用火,科学防灭火。
3.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
4.宣传因火灾件案被处罚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
三、方法步骤
(一)重点时段
1.春节前后(1月至2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时期宣传阶段。一是宣传、发动、依靠群众,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灭火、参与防灭火、支持防灭火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和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社会影响面;三是开展重点督查,整改隐患,加强春节前后火源管理。
2.清明节前后(3月至5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时期警示教育阶段。是传统上山祭祀、农事生产用火高发期。一是要加强对入山人员安全用火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二是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安全常识、扑救知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及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3.高温、干旱期夏秋防灭火(6月至9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特殊时期宣传阶段。高温、干旱期重点时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强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的宣传。
4.入冬季节(10月至12月)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防范阶段。一是各村、镇属机关要组织认真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读《森林林防灭火条例》,提高认知;二是加强森林林防灭火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掌握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三是制定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碑(牌),并对原有的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四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内容和效果。
四、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村、镇属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造声势,创新形式。既要有铺天盖地、倾盆大雨的强大声势,又要有接连不断、持之以恒的工作劲头,要始终保持舆论宣传的高压态势,真正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努力达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明显效果,在全镇掀起防灭火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运用网络、标语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氛围。
3.逐级落实防灭火宣传责任。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镇属机关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宣传百分之百落实。
4.重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牌及标语的设置工作。各村要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张贴防灭火标语和火灾报警电话,林区要设牌,并及时修换保持美观常新。
5.培育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意识。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要设牌明显,并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美观常新。
2.林区附近的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规定、常识及火情报警电话三项内容的要全部知晓。
3.各村、镇属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对出现漏洞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和机关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