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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南庄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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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48 发布机构: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1﹞171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南庄乡泡沫彩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

为解决我乡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乡政府决定从2021年7月25日开始至2021年12月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泡沫彩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攻坚行动。

一、整治目标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组织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治理所有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农村居民住宅范围内泡沫彩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净化全乡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生产加工、销售夹芯材料为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的企业、个体户;

(二)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的岩棉夹芯彩钢板企业、个体户;

(三)人员密集场所、厂房、办公和人员住宿等有人活动的泡沫彩钢板房。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新建彩钢板建筑的监督管理。对新建彩钢板建筑,施工单位要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

(二)加强对既有彩钢板建筑的整治。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彩钢板临时用房,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责令拆除或更换;情节严重的,上报县上相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别是要对全乡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和私人诊所、公共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上报县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被查封单位整改到位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加强农村居民庭院彩钢板房住人现象的整治。乡上成立集中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村委会对农村院落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居民庭院内搭建的夹芯泡沫彩板建筑内住人情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有住人彩钢板建筑的居民要登记造册,拉单列表,采取逐一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等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25日之前)。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照前期摸排单位场所清单,逐一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全力推动泡沫彩钢板建筑整治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7月26日至11月30日)。各村委会、乡属机关针对辖区和所属行业泡沫彩钢板建筑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督促单位和农户自行拆除或更换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泡沫彩钢板建筑,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按期拆除的,由村委会及相关单位组织依法拆除。各村委会每月30日前将《南庄乡泡沫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情况登记表》报乡党政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坚决防止泡沫板建筑隐患再次“重现”。此次攻坚行动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发生泡沫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攻坚行动,切实将违规使用、住人泡沫彩钢板建筑隐患集中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减少火灾亡人事故的有效手段,净化辖区内消防安全环境。

(二)齐抓共管、强化服务。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推透扯皮。要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乡政府将对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督查情况定期通报。对整改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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