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1-01-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政府发〔2021〕11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南庄乡新一轮退耕还林非耕地退耕疑似小班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期,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在对我省2020年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时发现我县2014—2016年在草地、林地、园地等非耕地上实施退耕还林72412.65亩。我乡在2014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共411户4254亩,按照甘林明电〔2021〕1号文件精神及县上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时间
2021年1月18日—1月21日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实地块信息
各村负责核实二轮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到户登记台账、土地承包合同以及退耕还林合同、补助资金兑现名册等相关资料,证实疑似非耕地退耕还林退耕前的地类属性,查验原始凭证,做到人、地、证相符。当实际退耕面积大于土地承包证登记面积时提供乡或村级有关土地权属证明,对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要分门别类,其中:
1、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中为疑似非耕地,现状已确权到户的,由农户提供在第一次、二次土地经营权证或登记台账,或新土地确权相关佐证资料;
2、村集休耕地流转后实施退耕还林但还未确权的耕地,由所在乡镇统一安排进行登记,乡村两级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部分农户搬迁由村集体收回未重新确权到户的撂荒地,由乡村两级组织清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农民新开垦耕地没有确权的,经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经乡、村两级出具相关印证资料;
5.县(市、区)政府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切实组织抓好整改
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核实整改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依法依规积极整改,对证实为非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其中涉及造林、种草的,要争取在今春组织完成。
三、工作要求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党支部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整改工作,按时上报退耕农户信息核查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若因配合不力,推诿扯皮,工作滞后影响全乡进度和汇总的,乡上将对相关包村领导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追究。
2、此次核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核实上报的整改数据,资料必须准确可靠,有真凭实据。
3、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核查组长的统一领导,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