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09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政府发〔2020〕230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政府发〔2020〕230号
各村委会: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庆医保发20208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乡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资和资助标准
(一)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40元,省级财政补助97.6元,市级财政补助0.6元,县级财政补助1.8元。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对按户籍、居住证、学籍等参保的人员,财政部门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收缴2021年度参保费,按每人280元标准征缴。
(三)资助标准。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费部分,由国家予以全额资助、全部代缴;对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给予资助,每人资助168元;对农村低保三类、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重点救助对象未重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每人不低于100元的资助。参保资助金全部打入“一卡通”中,不允许现金发放,确保全部足额发放给参保人员,做到有据可查。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我乡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本乡城乡居民(含大,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参保缴费。在我乡居住6个月以上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参加我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相同标准缴费,与我乡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征缴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征缴工作从2020年9月1日起止2020年12月31日结東,逾期不再收缴。参保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清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各村委会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按时、足额、全面完成征缴工作任务。2020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享受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关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父母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其办理次年参保和缴费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流程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持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的网点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一支付一城市服务一社保一甘肃社保缴纳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方式进行缴费。往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续缴费可直接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的网点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一支付一城市服务一社保一甘肃社保缴纳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全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由各村委会负责并组织征收,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征繳工作。
(二)推进全民参保。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全乡2020年度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为避免漏保、重复参保等问题的发生,家庭成员长期在外务工、居住、上学等人员,只要提供其在常住地参加医疗保险的证明,不再要求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各村委会应做好异地参保和无法参保人员的统计备案工作,完善有关资料并留档。特别要及时与乡扶贫办对接,全面准确掌握建档立卡人员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委会要加强舆情和缴费调整政策的宣传引导,要结合近年来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经办服务管理手段提质等实际,全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讲清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讲清医保制度对帮助个人看得起病的重要作用,避免因个人缴费水平提高而降低参保积极性。要在参保费征繳过程中,切实用群众听得见、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强化对健康教育、分级诊疗、健康扶贫、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等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防病意识,合理就医,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四)坚决靠实责任。确保征缴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分组明确。严格实行每天一统计,每周一通报的制度,对于排名靠后的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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