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395226-2/2017-28 | 发布机构: | 南庄乡 |
生效日期: | 2017-08-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南庄乡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重要批示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严重侵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村稳则天下安。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农村政治生态、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客观要求,是顺应农民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要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摸排核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破获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活跃在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依法严惩一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打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二、目标任务
1、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横行乡里、恃强凌弱、寻衅滋事、聚众闹事、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以及涉黄、涉毒、涉赌、涉枪、涉爆等危害一方治安秩序的;
2、依法严厉打击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干扰和操纵农村 “两委”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建设的;
3、依法严厉打击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
4、依法严厉打击组织、策划、煽动、利用利益诉求群众或上访事件冲击国家机关,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损坏公私财物,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采取堵门挡路、服毒自残、停尸要挟等方式缠访闹访,企图扩大社会影响满足无理诉求的;
5、依法严厉打击阻扰施工、封门堵路、非法占地等严重扰乱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
6、依法严厉打击油田开发建设中无理滋事、高额索赔、漫天要价、断路挡车、破坏油田生产设施、干扰油田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
7、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违法犯罪分子;
8、依法严厉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打击通风报信;窝藏、资助违法犯罪分子;藏匿、毁灭、伪造证据;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阻扰案件侦办,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行为;
9、依法严厉打击其他法律法规认定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三、工作步骤
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至2018年5月结束。在开展过程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生态南庄”微信平台等媒体和村文化广场等重要场所,利用逢集日,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张贴公告、设立宣传栏、组装宣传车等方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结合综治宣传、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突出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二)深入摸底排查。要拓展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开展梳理摸排,为依法打击提供线索。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走进农户,主动出击,了解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理性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问题线索。特别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普通刑事案件要全面审查,深挖背后可能隐藏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摸排出的问题和线索,按照定性,及时移交纪检、司法、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线索,报乡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
(三)依法打击惩治。结合线索摸排、信息研判情况,认真梳理,严格审查,分类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并实行专案专办,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对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要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督办,依法坚决惩治处理,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强化震慑效应。
(四)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各单位都要进行总结评估,深入剖析“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产生的根源与危害,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等长效机制,切实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从长远角度消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存在的根基。
四、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及党政办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南庄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庄乡党政办。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原则,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系统的安排部署和阶段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围绕创建“生态南庄、旅游南庄、人文南庄”战略目标,把专项行动与争创平安乡、平安村、“四个走遍”、基层党建、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打击惩治不力就是失责”的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宣传、排查、整治、打击等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指挥、亲自上案,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乡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交办违纪违法线索和案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要向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拖延、成效不大的,要跟进督导,必要时通报批评,特别是“零查处”后“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仍在横行、治理不彻底,导致当地社会治安混乱的村,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求。要切实加强执纪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履职观念。对于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特别是对在调查摸底、侦查破案、批捕起诉等环节出现通风报信、跑风漏气、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以铁的纪律确保惩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中共庆城县南庄乡委员会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