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4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9-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南庄乡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合作医疗窗口、养老保险窗口、民政站、惠农窗口)、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治办公室、财务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药监所、综合文化站、司法所。
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独立编制机构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16;其中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管理编制28人,实有29人;遗属供养人员5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72.77万元,支出总计1582.1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3.67万元、增长4.92%,支出增加46.89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经费增加以及人员正常变动。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31万元,占68.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43万元,占4.73%;其他收入419.02万元,占26.65%。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8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01万元,占35.27%;项目支出994.14万元,占62.83%。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68万元,较上年减少9.38万元,主要原因支出上年结余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0万元,增长1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18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0万元,占4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37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4.43万元,占6.45%;农林水支出562.43万元,占4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36万元,较上年增加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80.81万元,较上年增加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年欠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等。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无出国出境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经费紧张,未进行支付,准备下年度支付;二是提倡节约,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元。
五、2020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29.34万元,减少56.88%,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年欠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69%。共组织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何塬村机井维修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全乡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包括:一是精准扶贫成效不断提升,二是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三是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四是社会事业发展有序推进,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六是社会安定和谐成效显著,七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八是党建工作全面落实。
六、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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