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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白马铺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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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33 发布机构: 白马铺镇
生效日期: 2018-03-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白马铺镇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打击处理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健全烟花爆竹监管体系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实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行业“零”事故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实施,决定成立白马铺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彦国    政府镇长
  副组长:耿  晟    党委副书记
      郑咏东    农村公路养管所副所长
  成  员:任  祎    司法所所长
      李枝建    派出所所长
      俄有先    工商所所长
      陈  盼    安监员
      辛广明    安监员
      武靖尧    综治干事
      何文政    司法所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郑咏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盼办理具体业务。
  三、监管对象和内容
  (一)监管对象
  全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储存、运输和燃放对象。
  (二)监管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摊点是否做到一点一证,亮证经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是否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购销档案,经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标贴防伪标签。是否有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用氯酸钾生产制造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启用。
  2、烟花爆竹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是否持有《焰火燃放许可证》。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是否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是否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4、是否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工作职责
  各村、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安监站:负责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和摊点的安全条件审查;负责烟花爆竹流动经营摊点的规划(包括:经营摊点的数量、距离);组织查处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举办烟花爆竹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许可工作;负责侦查和打击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负责查处全镇范围内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摊贩,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工商所:烟花爆竹经营摊点是否有经营许可证件,是否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购销档案,经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标贴防伪标签。是否有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用氯酸钾生产制造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启用。
  各行政村:负责本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配合镇安监站、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联合查处辖区内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摊贩,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全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从2018年2月6日开始至2018年3月1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8年2月6日至2月8日)。主要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2月9日至3月9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监管对象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对其采取停业整顿、罚款、暂扣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使其加快整改进度。
  (三)总结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巩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次教育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要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法纪。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安全,对有关违法违规的责任人要从严查处、从重打击,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对在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期间,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庆城县白马铺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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