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5-1 | 发布机构: | 白马铺镇 |
| 生效日期: | 2020-07-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城县白马铺镇人民政府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
4、指导、支持村(居)委会的工作。
5、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
7、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乡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指导监督集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10、向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12、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庆城县白马铺镇白马社区人民路1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9:00-18:00
联系电话:0934-3101014
负责人:党委书记 贾延文
镇 长 王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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