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4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9-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加强白马老街道市场管理的通知
镇属各机关单位、个体门店、私营摊点: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市场管理,提升城镇品位,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镇域环境。从2021年9月6日起,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白马派出所、交警中队组成联合执法队,对白马东街、南街、丁字路口摊点及所有临时摊位统一向西街进行迁移,划行规市,彻底整治违法占道经营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白马东街、南街、丁字路口及转弯处路岩石上所有摊点统一迁移至西街白马初中门口15米以外南北两侧,统一划线、编号、登记,原则上水果摊点、大百货、布匹设在西街北侧,小吃摊位、小百货、杂货等设在西街南侧,全部按照所规划范围摆设,不得超出所标界线;
2、老街道所有个体门店在个人规定场所内经营,严禁将出售货品摆在门外占道,西街门店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路岩以下摊位摆设;
3、每逢集日,临时摊位由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队统一引导至西街摆放,并持续跟踪引导,保证各摊位规范运行;
4、交警中队负责清理、引导、管理好老街道车辆停放,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文化站院内及东街停车场,严禁街道两侧随意停放;
5、所有摊位签订“摊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规定要求经营,自备垃圾袋,保证摊位干净整洁;
6、凡不在规定地点摊位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将严厉处罚,严肃查处。
白马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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